“否定原始社会出现过性杂乱和群婚制”缺乏说服力(2)
最初的性杂乱表现为没有血缘禁忌,男女关系是乱伦的,性交的时间、地点也不受限制。这样做的消极后果逐渐显露出来:
第一,性杂乱造成性嫉妒和性交的时间地点不加限制,不利于白天男子一同狩猎,女子一同采集的相互合作,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不利于生产。在当时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生产是与原始群每人每天食物有关的大事,关系到原始人的生存,性杂乱、性嫉妒,会影响群体合作——共同生产。
第二,性杂乱在原始家庭的内部把人与人之间起码的应有秩序搞乱了。比如父亲与女儿性交,这样父亲既是女儿的长辈,可又是女儿的情人。而且母亲对二者皆会嫉妒,一旦生了孩子(假设是男孩),这孩子既是母亲的儿子,又是母亲的外孙。同样,母亲和儿子性交,父亲对二者也会产生性嫉妒,难免争夺和冲突。面对不断的紧张和冲突,原始社会的任何家族制度都可能完全解体。
第三,性杂乱,血亲通婚,只要延续几代,必然带来种的退化,即后代的弱智和低能、先天性遗传病的增加,从而削弱原始群人口的质量和数量,导致种群的衰落。南太平洋上有个岛屿,岛上的土人几乎都是近亲结婚,结果整个岛上的后代都成了“白子”——白头发、白眉毛,眼睛害怕太阳。他们白天不出来活动,晚上在月光下劳动,在月光下跳舞。中国古代早就有过“同姓通婚,其生不蕃”的认识。
正因为如此,人类原始社会各民族在氏族社会的末期都不约而同地排斥了血缘婚:先是排斥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婚,后来又排斥亲兄妹之间的血缘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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