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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49422
变性人私法问题研究(一)
http://www.100md.com 2012年6月1日 《中国性科学》 2012年第6期
     3.2.1.1 变性对现有性别法律的挑战一个人生理性别的根本在于染色体,染色体决定着性腺、性器官的发育与形成,通常它们会具有一致性。因此,在自然人出生时,基本上可以依据外生殖器很简单的判断出一个人的生理性别,如果外生殖器不清,可以进行基因检验,依据基因标准确定生理性别。自然人出生时的生理性别,会登记在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证上,出生证上登记的性别又是公民户口注册时登记性别的依据。从而,一个人的生理性别也就成为受法律认可的社会性别。在只有男女两种社会性别种类的性别分类模式下,这种主要通过外生殖器标准判断自然人社会性别种类的做法,就是两极性别模式下性别判断的所谓“生殖器中心主义”理论。根据这一理论,生理性别是决定法律确认之社会性别的根据,两者应具有一致性。然而,不管是“手术变性”,还是“法律变性”,最终都要求依据变性症者的心理性别作为法律性别的判断标准,这样,就出现了生理性别与法律认可的社会性别之间的不完全一致或者是完全矛盾。就“手术变性”而言,虽然接受变性手术者的生殖器、性腺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决定生理性别发育形成的根本——染色体却不可能有任何的变化,出现了基因性别与生殖器性别的矛盾、生理性别与法律认可的社会性别之间不完全一致。就“法律变性”而言,根本不改变易性者的生殖器,直接依据心理性别作为法律认可的社会性别,造成生理性别与法律性别的根本矛盾。“手术变性”与“法律变性”后,都会根据变性人的心理性别确定变性人的法律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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