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儿奉母”与“埋母奉儿”
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常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盇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挖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二十四孝之“埋儿奉母”
汉朝郭巨,因为父亲过世后将家产都给了两个弟弟,家境十分困窘。郭巨有一个三岁的儿子,他的母亲怜爱孙子,便常常省下饭食给孙子吃。郭巨担心母亲挨饿,就和妻子商量:“家里穷,不能供养母亲,儿子又分吃了母亲的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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