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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患有尖锐湿疣怎么办
http://www.100md.com 2009年5月1日 《求医问药》 2009年第5期
     编辑同志:

    我妹妹怀孕已经3个多月了。不久前她在做例行检查时得知自己患了尖锐湿疣。为此,她感到非常恐惧,害怕生下来的孩子也会感染上这种疾病。据说,患有尖锐湿疣的产妇在分娩时若实施剖宫产手术能够避免孩子受到感染。请问这是真的吗?

    广东姜云丽

    姜云丽读者:

    尖锐湿疣是一种难以治愈的性传播疾病,常发生在肛门及外生殖器等部位,主要通过性行为传染。该病的病原体——人类乳头瘤病毒(HPV)可在产妇分娩的过程中传染给婴儿,使之罹患尖锐湿疣或咽部乳头瘤病。目前,尖锐湿疣的发病率比较高,该病患者的人数位居性病患者总数的第二位(占25%~30%)。但尖锐湿疣的母婴传播率尚是个未知数。从临床上婴儿咽部乳头瘤病很少出现的情况看,尖锐湿疣的母婴传播率可能非常低,较难评价实施剖宫产手术对预防新生儿感染人类乳头瘤病毒有多大的价值。因此,单纯从预防的角度来考虑实施剖宫产手术是没有必要的,只有当尖锐湿疣导致产妇的产道发生阻塞或可能导致在分娩时发生大出血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实施剖宫产。

    由于孕妇体内的激素水平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加之其阴道局部的分泌物较多等,容易导致其在怀孕后出现疣体增殖速度加快且脆性增大的情况。因此,尖锐湿疣患者一旦发现自己怀孕,最好能终止妊娠。否则,应积极地进行治疗,尽可能地去除所有可见到的疣体,以免影响正常的分娩。但在治疗时一定要考虑所采取的方法是否对胎儿有危害。当然,因为疣体过大而无法正常分娩的产妇则必须实施剖宫产手术。

    ◆广东副主任医师刘立艳,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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