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南药学.用药与健康》 > 2014年第5期
编号:12812974
谨防降压药中de“近亲结婚”
http://www.100md.com 2014年5月1日 中南药学·用药与健康 2014年第5期
     “同一家庭”药物 不宜联合应用

    同一类降压药不宜联合应用。如硝苯地平和尼莫地平,都是钙离子拮抗剂(CCB),属同一类降压药,降压机制相同,作用部位相同,副作用相同。两药同时服用,利少弊多,副作用大,血压自然未能良好控制。同属β-受体阻滞剂的美托洛尔与阿罗洛尔等“洛尔类”,也不宜联合应用。同理,α-受体阻滞剂中的哌唑嗪、特拉唑嗪和多沙唑嗪之间也不能联合应用。

    “同一家族”药物 不宜联合应用

    有些降压药虽属不同种类,但它们之间作用相似,属于同一个“大家族”(大系统),如同“近亲结婚”,也不宜联合应用。

    1. ACEI(普利类)和ARB(沙坦类)作用于同一系统的不同环节,可以归为一大类: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药。他们是“堂兄妹”,同一个大姓,在普通的高血压患者的治疗中不宜“联用”。前几年一家制药公司报批拟将坎地沙坦和依那普利做成复方长效制剂,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2.β-受体阻断药和α-受体阻断药,作用于同一个系统(交感神经)的不同环节,可合并为一大类:交感神经抑制药。两者是“表兄弟”关系,虽然不一定“同姓”,但有很近的“血缘”关系,以不联用为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