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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04058
通报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1月1日 中南药学·用药与健康 2014年第11期
     为加强化妆品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对部分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发现8批产品不符合规定:

    1.纤回堂 强力特效祛斑套装和妙回春 排毒增白祛斑祛痘,哈尔滨葛黛嘉宝化妆品有公司生产,汞超标,涉嫌无证生产。

    2.采妮雅 速效增白祛斑王,中国(深圳)柔盈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汞超标,涉嫌无证生产。

    3.海藻素美白祛斑霜,杰胜化妆品厂生产,汞超标,涉嫌无证生产。

    4.龙角塔牌狐立清香露,南阳市二医厂生产,甲醛(不得检出)。

    5.卡美乐中草药特效祛斑益肤霜,广州卡美乐化妆品有限公司监制广州卡美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汞超标。

    6.立时美药物祛斑美颜套装,广州市雅美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汞超标。

    7.美白祛斑回春素套装,北京市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汞超标,且涉嫌假冒。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生产经营监管,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含网售)立即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各地要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督促其查找原因,认真整改,消除风险,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生产,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各地要深查深究,追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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