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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08207
医疗辅助人,期待为百姓擎起公正的天平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1月1日 《健康必读》 2003年第11期
     随着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正式实施,随着国人维护生命健康权意识的觉醒,医疗纠纷出现了迅猛增长的趋势。从已进入医疗事故鉴定或进入司法处理的个案看,医疗责任事故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而且呈现离奇、复杂、骇人听闻的特点。

    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医疗事故又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

    有的医疗事故是技术故障造成的。2002年5月,广州一家三甲医院的高压氧舱突然发生爆炸,导致正在舱内接受治疗的病人一死一伤。

    有的医疗事故则是善良造成的。苏南某市有一位市民,夜里两点钟心脏不舒服。但他又不想深更半夜的去医院。这时他想到邻居是市里某大医院的医生,就请家属去请这位医生邻居。这位医生邻居过来查看了病情,让他去医院治疗,但他还是表示不想半夜去。见他如此坚持,医生邻居也就妥协了。他开了个处方,又打电话到医院的药房说明情况,让病人的家属去医院拿了针药回来,给病人注射了。医生邻居就这样一直忙到第二天早上7点。这时医生邻居告诉患者,我现在该上班了,我在班上等你们,你们快些来。到了上班后,患者被送到了医院,但为时已晚,大面积的心肌梗塞发生了,病人不幸去世。不久,病人家属以医院延误治疗时间为由,把这家大医院告上了法庭,病人家属提出是该医院这位医生邻居延误了治疗时间,而医生是职务行为,当由医院赔偿。这里,在本案能认定是医疗事故的前提下,如果认定医生邻居是个人行为,那就由他个人负责赔偿,而如果认定医生邻居是职务行为,那就由医院赔偿。而病人家属也不希望由医生邻居个人赔偿,所以列医院为被告。本案由于病人家属夜半到医院药房拿药时有了一张医院给予的购药发票,所以医生邻居延误治疗的行为被认为是职务行为。医院被判赔偿。这位医生的好心和迁就,造成了违规,构成了医疗事故。

    与此案相近的也是常见的情况有,不少医生、护士会到邻居、熟人家里去为他们打针、看病。在病人家中治疗一旦发生意外(如药物过敏),好心就会酿成医疗事故的灾祸。

    还有的医疗事故是因为工作不细致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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