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停用死囚器官全揭秘
长期以来,中国的器官捐献与一部分人无法分割,那就是死囚。然而,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将停止死囚器官使用。公开宣布这一计划的,是原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中国正式停用死囚器官涉及169家医院
2014年12月3日,2014年中国OPO联盟研讨会在云南昆明举行。OPO联盟是中国第一个器官获取组织。正像这个生僻的名字一样,在昆明召开的研讨会事先也丝毫没有引起媒体记者的关注。然而,就是在这个研讨会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透露,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这是我国第一次由高级官方机构负责人宣布停用死囚器官的时间表,涉及医院达到169家,一时间引来国内外媒体和舆论的关注。
使用死囚器官是“有法不依”
依法治国,是2014年的标志性词汇。具体到我国的器官捐献领域,共有三个方面的法律框架:
一是2007年国务院颁发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二是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刑法修正案》的****罪;
三是卫生计生委2013年8月份颁发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和分配的规定》。
在这三方面的法律框架中,规定了器官移植必须有符合伦理学的来源,器官必须来自无偿捐献者的爱心,更重要的是要公平、公开、透明和可溯源。
在黄洁夫看来,器官捐献领域最大的有法不依就是针对死囚的器官使用问题。长期以来,中国器官移植来源主要依靠死囚,尽管法律规定死囚应“自愿捐献器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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