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故无殒,亦无殒也”看妊娠禁忌药的运用
【摘 要】“有故无殒,亦无殒也”为《黄帝内经》提出治疗妇人妊娠病之用药原则,后世医家受此启发,在妊娠病的治疗中取得了良好疗效,此外“有故无殒”的思想对指导其他疾病的用药也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本文从《金匮要略》妊娠病篇及后世其他医家对妊娠禁忌药使用出发,分析相关药物在治疗妇人病运用时“有故无殒”思想的体现以及该思想对指导治疗其他病的启示。【关键词】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妊娠病;禁忌药
【中图分类号】R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8)04-0130-02
1 “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原文及内涵
“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出自《素问·六元正纪大论》。“黄帝问曰:妇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帝曰:愿闻其故何谓也?岐伯曰: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1]王冰对其注释为“故,谓有大坚癥瘕,痛甚不堪,则治以破积愈癥之药,是谓不救必乃尽死,救之盖存其大也。上无殒,言母必全。亦无殒,言子亦不死也。”故本句话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则妇人怀妊而患癥瘕,可用破积散结等药物治疗;二则治疗需要遵循“衰其大半而止”的原则,中病即止,强调治病与安胎并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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