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证护理干预对GDM患者血糖的影响及妊娠结局的作用(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选取在该院住院的116例妊娠期糖尿病(GDM)患者作为该次的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58例患者。观察组中,患者年龄为23~39岁,平均年龄为(30.12±1.05)岁;孕周为(30±39)周,平均孕周为(34.89±1.03)周;体质量为55~73 kg,平均体质量为(64.23±2.03)kg。对照组中,患者年龄为23~39岁,平均年龄为(30.78±1.44)岁;孕周为(30±39)周,平均孕周为(34.14±1.17)周;体质量为(55~73)kg,平均体质量为(64.35±2.24)kg。对比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年龄、孕周、体质量),发现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可以进行比较。
参与该次研究的116例患者均符合妊娠期糖尿病(GDM)的诊断标准,且均知晓并自愿参与该次研究,单胎妊娠。
1.2 排除标准
参与该次研究的116例患者,均排除不良产史患者,排除高血糖史患者,排除患内分泌疾病的患者,排除心、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排除患影响血糖疾病的患者,排除不配合护理与治疗的患者[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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