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乡村医生准入制度 为农民健康负责
编者按语 乡村医生担负着为广大农民提供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健康教育等服务的重任。为乡村医生服务,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将是十分有意义的事情。我刊开辟“走近乡医”栏目,旨在通过解读农村卫生政策、报道卫生信息、搭建互动平台等形式为广大乡村医生提供政策和理论指导,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法律意识,使他们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近日,从山东省卫生厅获悉,山东省将于近期组织一次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并取得《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为落实《条例》精神,2004年山东省组织了第一次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放了《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使全省13万乡村医生有了从医资格。近几年农村卫生事业蓬勃发展,对乡村医生需求有所增加,再加上乡村医生的自然减员,需要适当补充乡村医生,扩大乡村医生队伍,以满足农民看病就医、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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