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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11224
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疗事故的分析与防范
http://www.100md.com 2009年8月15日 《社区医学杂志》 2009年第16期
     [中图分类号]R994.11[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2-4208(2009)16-0013-02

    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使用得当,保障健康;使用不当,破坏健康。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疗事故对人体健康都可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但二者之间存在本质区别,应严格划清界限。认清这一问题,可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医患纠纷,有利于临床治疗的配合,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

    1 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疗事故的区别

    1.1 药物不良反应 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它是一个广义的范畴,根据发生机制可分为:(1)A型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药物依赖性、后遗效应等,这类不良反应是由药物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与给药剂量、时间有关,发生率高、死亡率低,约占整个ADRs的70%~80%。(2)B型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特异性遗传反应,此类反应与正常药理作用和剂量无关,发生率低,但死亡率高。药物不良反应强调的是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使用,是有害且非期望的,不可避免。如口服硫酸阿托品片引起口干、口服扑尔敏引起嗜睡等。药物不良反应与药品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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