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促进妇幼保健工作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 R193【文献标识码】 A
【文献编号】 1672-5085(2006)05-0057-02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了我国“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全国各族人民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时,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即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荣辱观,是一种道德观念。荣即荣誉,是指人在履行了社会义务之后所得到的褒奖和赞许,体现了社会对个人的积极评价。辱即耻辱,是社会和自我对不道德行为的贬斥和否定。胡总书记对“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时代特征,反映了社会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卫生系统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办人民满意卫生事业的现实要求。
我院党支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不做表面文章,重在联系实际,把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下大气力进行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和“双纠”工作,使队伍素质、精神风貌、规范服务、行风建设等不断改善。
首先,统一思想认识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41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