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滞后谁之过(2)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编写的研究报告《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则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从总体上讲,改革是不成功的”。这种结论可能言不入耳,可能是偏颇之词,但实际情况是:在目前医疗体制下,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造成了“老百姓不满意,社会各界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卫生界自己也不满意”,医改滞后的结论应该是公正的。2问题的症结
2.1政府经费投入减少、缺位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各级政府对医疗体制改革照搬了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法。一些地方政府的决策者不是把卫生事业、把医院作为公益性的社会福利事业机构,不是把医院作为为百姓造福的单位,而是把医院看成负担。为了减轻、推卸财政负担:在改革的名义下,有的地方政府把国有医院由事业向企业过度,逐年减少经费,直至断奶,让其自生自灭;一些中小型国有企业中的职工医院、门诊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消失的。有的地方政府把国有事业单位医院向股份化、私有化改制,甚至一卖了之。有些新闻舆论媒体也以改革的名义把这些作为改革的先进典型予以宣传报道。而卫生部门对医院一无财权(医院经费是在各级政府指导下由政府财政部门划拨)、二无人权(医院书记、院长的任命由上级组织、政府部门任命)、三无基建权(医院的基建由各级政府的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卫生部门对医院仅有业务指导权和上述三权的建议权。在这种情况下,卫生部门能否决定医院发展方向及生死存亡是显而易见的,决策者只能是各级地方政府,哪个卫生部门也起不到决策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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