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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老人如何摆脱“居丧综合征”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A版》 2007年第4期
     一对相亲相爱、风雨同舟几十年的老年伴侣,一方的突然去世,对另一方所造成的心理创伤是难免的,甚至相当严重,在短期内可以产生忧郁、痛苦、焦虑和情绪压抑,这种现象称为“居丧综合征”。

    “居丧综合征”最常见的表现是出现多种心理障碍,诸如沉默寡言、神情淡漠、注意力不集中、对周围事物不感兴趣等。这些症状多数人在一段时间后逐渐好转、消失,但也有少数人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仍饮食无味、夜不能眠、面黄肌瘦、呆木迟钝,迅速变得苍老。

    “居丧综合征”的另一危害表现在躯体方面,可导致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溃疡病等多种“心身疾病”或加重病情。

    “居丧综合征”有一个心理危机期,在这段日子里,至亲好友的劝慰,子女们的体贴,在精神和物质方面的照顾、关心,都是非常必要的。应该让居丧者明白,生离死别是人生规律,人死不能复生,必须进行自我心理调节。症状严重者,不妨进行医学心理学方面的“暴露疗法”。办法是将死者的遗容和生前心爱之物索性放在居丧者随时都能看到之处,让他自己尽量回忆与配偶共同生活时的恩爱情景。这样做,居丧者通常在开始时可能引发强烈的心理反应,难以自控,会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经过一段日子后,症状会逐渐改善直至消失。因为居丧者已明白并接受了现实,达到了心理平衡和适应。但是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的居丧者不宜采用此法,还是以进行心理疏导为宜。

    此外,子女们应创造条件,为居丧者转换一个生活空间。诸如,把原来与子女分居的老人接到子女家同住,多说说话,与孙辈逗乐;如老人健康情况尚可,不妨陪同作一次旅游,让老人在领略大自然的美好山水风光中产生好心情,摆脱内心的苦闷。渡过心理危机期后,居丧者不宜把自己关在家里,应走出去访问老同事、老朋友,温故叙旧,谈谈家常。特别是应与有共同爱好的老人们寻找共同的乐趣,以充实生活。

    文/俞筱倩 摘自《家庭医学》,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