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外健康文摘A版》 > 2007年第10期
编号:11534902
不该要的奖励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A版》 2007年第10期
     日本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学者高桥敷先生曾讲述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当年,高桥敷先生在秘鲁一所大学任客座教授,曾与一对来自美国的教授夫妇比邻而居。有一天,这对夫妇的小儿子不小心将足球踢到了高桥先生的家门上,一块花玻璃被打碎了。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高桥先生和他的夫人按照东方人的思维习惯,估计那对美国夫妇会很快登门赔礼道歉。然而,那对美国教授在儿子闯祸之后,根本就没有出现。

    第二天一大早,是那个孩子自己在出租车司机的帮助下,送来了一块玻璃。小家伙彬彬有礼地说:“叔叔,对不起。昨天我不留神打碎了您家的玻璃,因为商店已经关门了,所以没能及时赔偿。今天商店一开门,我就去买了这块玻璃。请您收下它,也希望您能原谅我的过失。”

    理所当然地,高桥夫妇不仅原谅,而且喜欢上了这个通情达理的孩子,他们款待孩子吃了早饭,还送他一袋日本糖果。

    出人意料的是,当孩子拿着那袋糖果回家之后,那对美国教授夫妇却出面了。他们将那袋还没有开封的糖果还给了高桥夫妇,并且解释了不能接受的理由:一个孩子在闯了祸的时候,不应该得到奖励。

    在他们看来,这个小“男子汉”应当学会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起责任,这孩子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为了赔偿这块玻璃,他花掉了自己存折上的零花钱。但是,他决不会因此得到父母一分钱的“财政补贴”,如果钱不够的话,父母可以借钱给他,但他必须有自己的还款计划。比如,早晨为邻居送牛奶、取报纸,周末为别人修剪草坪,节约自己每周的零花钱,等等。之所以这样做,是让他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只有付出这种代价之后,他才能接受这个宝贵的人生教训。

    文/苏珊 摘自《孩子》, 百拇医药(苏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