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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88221
职工因工死亡哪些亲属可获抚恤金
http://www.100md.com 2010年3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A版》 2010年第3期
     陈女士的丈夫系某公司职工,前不久在出差途中不幸因车祸死亡,经有关部门认定,他的情形属于因工死亡。现在,陈女士丈夫的很多亲属都想申请抚恤金,到底哪些人有权获得相关钱款?

    根据有关规定,可以获取抚恤金者,限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养的亲属。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养的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在上述人员中,只有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按规定申请领取抚恤金: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⑵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⑶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⑷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⑸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⑹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⑺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摘自《解放日报》), 百拇医药(廖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