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中国的路还有多远
近日,卫生部出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从5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将降低烟草使用和二手烟暴露带来的巨大健康危害,保护公民免受二手烟的危害。在未来5年,公共场所逐步实现“看不到”“闻不到”“测不到”和“听不到”,即:在室内公共场所看不到吸烟者、闻不到烟味、测不到烟雾颗粒;在所有的公共场所看不到和听不到有关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看不到向青少年销售卷烟和由青少年销售卷烟。
目前,公共场所禁烟情况并不理想,许多“无烟场所”形同虚设。在我们这个“烟文化”极浓的国度,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谈何容易!著名呼吸科疾病专家钟南山说,吸烟就像一部死亡发动机,它会使冠心病死亡风险平均增加76%,使猝死的相对危险增加3倍以上!我国吸烟者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的超过120万,平均每分钟两人死亡。可悲的是,绝大多数国人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存在大量的错误认识,吸烟仍然作为社会主流认可的行为广泛流行,瘾君子们在公共场所无所顾忌地吞云吐雾。
公共场所吸烟者有增无减原因何在?一方面由于烟草是唯一一种危害所有使用者的合法消费品,另一方面与烟草业不断“做大”“做强”不无关系。作为“夕阳产业”的烟草业本是穷途末路,却在我国实现了连续多年的持续增长。一些地方患上了严重的“烟草依赖症”,鼓励烟草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尽管烟草业给我国带来了8%~10%的巨大财政收入,但其远远弥补不了因吸烟造成的疾病、早亡、医疗费用的巨大经济损失。无论从经济净福利,还是社会净福利看,烟草产业对中国整个社会都是负贡献,其产业的利益是“黑色的利益”,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健康危害型”产业。
公共场所实现全面禁烟,无烟立法是最为有效的手段。但我国目前还未出台一部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的全国性法规。由于现有的地方控烟法规存在着立法与执法的双重尴尬,无烟法规几乎成为“一纸空文”。我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应以此为标尺,借鉴国外和我国港台地区的成功立法经验,加快推进全国性无烟立法的出台。
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预防吸烟和二手烟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是典型的国家公共产品,也是典型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体现了我国政府转变产业结构、关注民生的决心。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要多管齐下,更需形成多方合力。
(摘自《人民日报》), http://www.100md.com(王君平)
目前,公共场所禁烟情况并不理想,许多“无烟场所”形同虚设。在我们这个“烟文化”极浓的国度,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谈何容易!著名呼吸科疾病专家钟南山说,吸烟就像一部死亡发动机,它会使冠心病死亡风险平均增加76%,使猝死的相对危险增加3倍以上!我国吸烟者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的超过120万,平均每分钟两人死亡。可悲的是,绝大多数国人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存在大量的错误认识,吸烟仍然作为社会主流认可的行为广泛流行,瘾君子们在公共场所无所顾忌地吞云吐雾。
公共场所吸烟者有增无减原因何在?一方面由于烟草是唯一一种危害所有使用者的合法消费品,另一方面与烟草业不断“做大”“做强”不无关系。作为“夕阳产业”的烟草业本是穷途末路,却在我国实现了连续多年的持续增长。一些地方患上了严重的“烟草依赖症”,鼓励烟草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尽管烟草业给我国带来了8%~10%的巨大财政收入,但其远远弥补不了因吸烟造成的疾病、早亡、医疗费用的巨大经济损失。无论从经济净福利,还是社会净福利看,烟草产业对中国整个社会都是负贡献,其产业的利益是“黑色的利益”,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健康危害型”产业。
公共场所实现全面禁烟,无烟立法是最为有效的手段。但我国目前还未出台一部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的全国性法规。由于现有的地方控烟法规存在着立法与执法的双重尴尬,无烟法规几乎成为“一纸空文”。我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应以此为标尺,借鉴国外和我国港台地区的成功立法经验,加快推进全国性无烟立法的出台。
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预防吸烟和二手烟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是典型的国家公共产品,也是典型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体现了我国政府转变产业结构、关注民生的决心。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要多管齐下,更需形成多方合力。
(摘自《人民日报》), http://www.100md.com(王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