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 > 《中外健康文摘A版》 > 2013年第11期 > 正文
编号:12679611
油品升级不应由消费者埋单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1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A版2013年第11期
     国家发改委宣布,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已印发《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决定对油品质量升级实施优质优价政策。成品油加价标准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原则制定,其中,炼厂承担20%~30%的成本,其余成本则由汽车使用者承担。

    表面上看,汽、柴油的品质升级了,价格理应上涨;消费者购买、使用更加优质的产品,理应为此多掏钱——这一切似乎都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163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