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先交押金 当心吓跑患者
卫生部近期将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展开医疗服务新流程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门诊急诊先诊疗后结算;二是整合科室资源和患者需求。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医院可对每位病人收取押金,病人每接受一次诊疗,信息系统就会自动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看病先交押金,后算账,免去了患者一次次楼上楼下地奔波和排队等候之苦,无疑有利于提高看病效率,大大方便了患者。然而,作为患者,对于这种方便之举的担心也显而易见。
先诊疗后结算,其实是借鉴了当前住院患者预缴押金的诊疗服务模式,把每一名来看病的患者,都当成住院病人来对待。看个感冒,轻的开几十元的药了事,厉害的若是住院,可能就是数千元了。尽管医院可能按照不同的患者来分类制定预收押金的标准,但这个标准对大多数患者的实际支出来说,只能偏高,而不可能偏低。患者迈进医院大门之前,必然要考虑再三,若是兜里的钱还不够交押金的,岂不是要吃闭门羹?这是其一。
其二,患者向医院支付押金,本质上是对患者的一种单向约束。以往患者看病,到收费窗口划价,费用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大不了免了这个项目,或者另选医院。一旦向医院预交了押金,恐怕就不是由自己说了算了,免不了有任人宰割的感觉。事实上,近些年来,重复计费、无中生有的项目收费,在许多医疗纠纷中屡见不鲜。如果医院一方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先交押金后看病必然会助长大处方、滥收费行为,加重患者负担。
看病求医,事关人的生命健康,医疗服务行业不能简单地套用其他行业的做法,用一种只具有单向约束力的预收押金的措施来提高效率。事实上,先收押金后结算,不仅会让医院更有理由、名正言顺地把部分患者拒之门外,还会“吓跑”某些低收入患者。
从根本上来说,要让医院放心给患者看病,首先要让患者不必为看不起病担忧。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对医疗的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医保的覆盖面,到时候,医院自然也就敢放心地对所有患者实行先诊疗后结算,而无须预收押金。
(摘自《鲁中晨报》), http://www.100md.com(王 超)
看病先交押金,后算账,免去了患者一次次楼上楼下地奔波和排队等候之苦,无疑有利于提高看病效率,大大方便了患者。然而,作为患者,对于这种方便之举的担心也显而易见。
先诊疗后结算,其实是借鉴了当前住院患者预缴押金的诊疗服务模式,把每一名来看病的患者,都当成住院病人来对待。看个感冒,轻的开几十元的药了事,厉害的若是住院,可能就是数千元了。尽管医院可能按照不同的患者来分类制定预收押金的标准,但这个标准对大多数患者的实际支出来说,只能偏高,而不可能偏低。患者迈进医院大门之前,必然要考虑再三,若是兜里的钱还不够交押金的,岂不是要吃闭门羹?这是其一。
其二,患者向医院支付押金,本质上是对患者的一种单向约束。以往患者看病,到收费窗口划价,费用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大不了免了这个项目,或者另选医院。一旦向医院预交了押金,恐怕就不是由自己说了算了,免不了有任人宰割的感觉。事实上,近些年来,重复计费、无中生有的项目收费,在许多医疗纠纷中屡见不鲜。如果医院一方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先交押金后看病必然会助长大处方、滥收费行为,加重患者负担。
看病求医,事关人的生命健康,医疗服务行业不能简单地套用其他行业的做法,用一种只具有单向约束力的预收押金的措施来提高效率。事实上,先收押金后结算,不仅会让医院更有理由、名正言顺地把部分患者拒之门外,还会“吓跑”某些低收入患者。
从根本上来说,要让医院放心给患者看病,首先要让患者不必为看不起病担忧。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对医疗的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医保的覆盖面,到时候,医院自然也就敢放心地对所有患者实行先诊疗后结算,而无须预收押金。
(摘自《鲁中晨报》), http://www.100md.com(王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