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外健康文摘B版》 > 2010年第3期
编号:12039804
医药保健品违法广告成整治重点
http://www.100md.com 2010年3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0年第3期
     日前出台的《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把电视购物、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等确定为今年专项整治重点。典型违法广告将通过曝光、点评、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屡罚屡犯的相关责任单位将被取消广告发布资格。

    《意见》由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各地工商部门将牵头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联席会议。

    《意见》明确了2010年整治的重点,其中对于直接关系人们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将进行专项整治。对于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也将进行清理。

    (摘自《健康时报》), 百拇医药(曹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