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过度可致“妊娠糖尿病”
女性怀孕期间为了母子的健康,可以适度的加强营养,但过度营养却会适得其反。当母亲体重增加过快过多时,提示摄入的能量远远超过胎儿的需要而积蓄在母亲体内,成为一种可能诱发糖尿病的高危因素。在妊娠期间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称为妊娠糖尿病(GDM),多数发生在妊娠中晚期的24~28周,不包括妊娠之前就已确诊的糖尿病妇女。
糖尿病妇女妊娠时血糖波动较大、较难控制,绝大多数病友需要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相反妊娠糖尿病病友的血糖波动相对较轻、易于控制,多数可通过严格的饮食计划和运动使血糖得到满意控制,仅部分病友需要使用胰岛素。但两者病情控制不佳均可导致母婴一系列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羊水过多、感染率增加、出血增多、酮症酸中毒,并增加新生儿畸形、巨大儿的危险性,胎儿易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高胆红素血症、智力障碍等,因此对妊娠糖尿病应进行规范化教育和血糖管理。
妊娠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包括既往有妊娠糖尿病病史、年龄>30岁、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和既往生过巨大胎儿者。妊娠妇女应在妊娠24~28周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之一测定血糖。
⑴一步法: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⑵两步法:先行50克OGTT初筛,服糖后1小时血糖高于7.2mmol/L者进行75克OGTT。
妊娠糖尿病75克OGTT诊断标准是:空腹血糖>5.3mmol/L,负荷后1小时血糖>10mmol/L,负荷后两小时血糖>8.6mmol/L,任何两个以上时间点值高于标准可确定诊断。
与其他类型糖尿病一样,饮食管理对妊娠糖尿病的控制至关重要。但由于妊娠时不仅自己需要营养,还要为胎儿的发育提供营养支持,所以其饮食管理要求与其他类型糖尿病有所区别。妊娠糖尿病的治疗原则是既要保证孕妇和胎儿的营养需要,又要有效控制高血糖,以保障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整个妊娠期间体重增加不宜超过9公斤,体重增加速度不能过快,一般保持每个月增加1~2公斤即可。在妊娠的后3个月,体重增加速度可加快,大约每周0.5公斤左右。
妊娠糖尿病的孕妇分娩后多数能恢复正常,症状消失,在产后6~8周进行OGTT检测,大约8%为葡萄糖耐量异常,2%转为2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病友产后血糖恢复正常者仍是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在以后的生活中如不注意控制饮食和体重,可发展成为糖耐量异常或2型糖尿病病人。
(摘自《扬子晚报》), http://www.100md.com(杨涛博)
糖尿病妇女妊娠时血糖波动较大、较难控制,绝大多数病友需要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相反妊娠糖尿病病友的血糖波动相对较轻、易于控制,多数可通过严格的饮食计划和运动使血糖得到满意控制,仅部分病友需要使用胰岛素。但两者病情控制不佳均可导致母婴一系列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羊水过多、感染率增加、出血增多、酮症酸中毒,并增加新生儿畸形、巨大儿的危险性,胎儿易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高胆红素血症、智力障碍等,因此对妊娠糖尿病应进行规范化教育和血糖管理。
妊娠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包括既往有妊娠糖尿病病史、年龄>30岁、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和既往生过巨大胎儿者。妊娠妇女应在妊娠24~28周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之一测定血糖。
⑴一步法: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⑵两步法:先行50克OGTT初筛,服糖后1小时血糖高于7.2mmol/L者进行75克OGTT。
妊娠糖尿病75克OGTT诊断标准是:空腹血糖>5.3mmol/L,负荷后1小时血糖>10mmol/L,负荷后两小时血糖>8.6mmol/L,任何两个以上时间点值高于标准可确定诊断。
与其他类型糖尿病一样,饮食管理对妊娠糖尿病的控制至关重要。但由于妊娠时不仅自己需要营养,还要为胎儿的发育提供营养支持,所以其饮食管理要求与其他类型糖尿病有所区别。妊娠糖尿病的治疗原则是既要保证孕妇和胎儿的营养需要,又要有效控制高血糖,以保障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整个妊娠期间体重增加不宜超过9公斤,体重增加速度不能过快,一般保持每个月增加1~2公斤即可。在妊娠的后3个月,体重增加速度可加快,大约每周0.5公斤左右。
妊娠糖尿病的孕妇分娩后多数能恢复正常,症状消失,在产后6~8周进行OGTT检测,大约8%为葡萄糖耐量异常,2%转为2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病友产后血糖恢复正常者仍是糖尿病的高危人群,在以后的生活中如不注意控制饮食和体重,可发展成为糖耐量异常或2型糖尿病病人。
(摘自《扬子晚报》), http://www.100md.com(杨涛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