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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采购难道甘被高价药宰?
http://www.100md.com 2010年7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0年第7期
     去年售价还是93.5元的药品,如今价格提高至170元;去年售价1082元,如今售价1580元……就在各地纷纷开始新一轮的药品招标采购期间,一些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开始悄然涨价,已经有30多个品种的药,价格出现了幅度不一的上涨。而从这些药品的涨价时机来看,大多数集中在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公布的前后。

    能够入选国家医保采购目录,必然意味着药厂将获得大量稳定的订单。而按理说,有了来自医保采购的大量订单,药厂当然可以摊薄成本,从而降低药价。即便是为了进入医保采购名录,为了获得医保稳定的订单,药厂也应更多让利才是。然而,薄利多销这条商界常识,到了医保订单这块儿却不适用了。尤为不可理喻的是,进了国家医保名录的药品,价格反倒涨得更欢,不仅没把医保采购当回事儿,反倒摆出了一副“宰的就是你”的姿态。

    药品定价,尤其是医保药品的定价,当然需要尊重市场,药厂也理应获取其应得的利润。但是,假如任由医保目录成为药品涨价的护身符,进了医保名录,药价却依旧涨你没商量,恐怕早已与医保的初衷相悖,也与市场规律相悖。毕竟,让有限的医保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才是医保的本意所在。而作为大宗药品的采购方,医保也完全有实力让药品市场成为一个买方市场。最起码,药品在引入医保目录之前,其实就应有相应的价格约定。连价格都还没谈拢,就先给人家送上订单大礼,这样的买家恐怕不仅仅是犯糊涂,这里面是不是存在利益交易和采购潜规则,还真是怨不得公众心中生疑。

    既然大蒜都能涨,药价上涨当然也有人家的理由。但是,药价的形成是否合理,其实更多决定于价格形成机制是否恰当。假如医保保的不是患者的用药权,反而成了高药价的庇护者,显然是胳膊肘拐错了地方。而要想确保进入医保名录的都是性价比高的药品,并对高价药建立起医保名录的退出机制,医保摆脱“挨宰”宿命,的确不是说句话这么简单。

    (摘自《信息时报》), http://www.100md.com(武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