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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16819
药品监督应有“实时直播”等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1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0年第11期
     又一起药监局官员受贿案被报道出来:负责药品审批关键环节的陈海峰,以加快审批为由收受好处费1307Y元。细看报道可知,这已经是2007年以前的事,是2005年以来,药监局类似受贿案件中的一起。从当事人的供认中可以看出,药品监督、审批是个充满诱惑的职位,稍有不慎就可能失足,当事人就是因为最终没有把握好自己而犯罪的。现在的问题是,在一系列问题、一连串相关人员被证实触犯法律之后,这些“高危”职业,或者说,那些和药品审批直接相关的位置,是不是仍旧处于垄断地位?是不是还要靠从业者的个人操守才能避免类似的犯罪?有没有监督制度针对这些关键职位?这是我们每每看到药监局官员的贪污案结案之后想知道的,而始终没能得知的。

    无独有偶,就在这一新闻报道的同时,媒体再次提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将虚假广告主要肇事人定位在名人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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