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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13903
“国家标准”不是“免责盾牌”等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2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0年第12期
     “曲美风波”所带来的隐忧,远不止明星虚假代言或某一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那么简单。在召回“曲美减肥胶囊”、宣布不再生产后,面对舆论质疑,生产商重庆太极集团回应称:“曲美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因此,对此前长期服用曲美的消费者也就没有赔偿计划。

    太极集团的回应可谓“掷地有声”。但几个悬疑仍然待解:如此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为何还要主动召回?企业可以拿国家标准自我免责,消费者又该找谁说理去?

    国家标准被拿来做“免责盾牌”,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此前,某款洗发水被曝含致癌物,制造企业回应符合国家标准;麦乐鸡中被爆含问题添加物,麦当劳表示符合国家标准;云南白药牙膏陷入“功效门”,公司也自称符合国家标准……

    然而,“符合国家标准”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对那些确实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产品,所谓“符合国家标准”的免责盾牌果真坚不可摧吗?

    相信某些喜欢拿“国家标准”说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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