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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警察”真能一肩挑么
http://www.100md.com 2012年4月1日 《中外健康文摘B版》 2012年第4期
     “食品警察”,又一新警种。武汉将在全国率先组建专业执法队伍,在公安机关配备专门的“食品警察”。

    监管食品安全,有多顶大盖帽“罩”着,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监管职责,有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这些职能部门都戴大盖帽的。但是很遗憾,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甚至连续发生“毒奶”、“毒食”、“毒油”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人们几乎谈“食”色变。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如此反复发作,负有监管职责的这些大盖帽,恐怕是遮不住愧对“民”、愧对“天”的脸了。

    现在武汉由公安机关配备“食品警察”来抓食品安全,在多警种后又添“食警”,也许是不得已而为之,谁叫多顶大盖帽还“罩”不住一件事呢。由公安警察专门来管食品,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其实,“食警”也不是武汉首提,在去年浙江省“两会”审议“浙版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时,就有代表和委员提出,“考虑设立‘食品警察’,成立一个类似‘110’的部门,让其来全面管理食品安全问题,避免出现‘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的尴尬现状”。

    与其“三个和尚没水吃”,还不如公安机关“一肩挑”,担当起监管食品安全的重任。只是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并没有把公安列入执法主体,《警察法》也没有规定有这么一个警种,也就是说,监管食品安全并非公安机关的职责,因为法律没有授权,也就没有执法依据。不怕“新警察”专业不熟,就怕与有执法权的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发生冲突。若处理不当,问题食品没得到查处,反而自家人跟自家人干起架来,这样的尴尬闹剧在过去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正如去年浙江“两会”上钱中贤委员所言,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许多问题,主要归咎于两个“不力”:一是打击不力,二是监管不力。因此,靠新建一支执法队伍也是不够的,关键是要“重典治乱”。像全国人大代表李如成这次在全国两会所说的,“要像查酒驾一样查食品安全”。

    (摘自《钱江晚报》), 百拇医药(王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