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一言堂”是医疗腐败根源
卫生部发布《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患者医生双向签字拒红包”的条款引起高度关注。实际上,除红包条款之外,此次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首先,突出防控为主;其次,直指公立医院。但应该看到的是,防控制度固然应该详备,不落实便无甚意义。如果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真的能够摆脱“看上去很美”的命运,那无疑是一件值得人们期待的事情。
院长职权“包罗万象”
今年50岁的孙华,1998年8月至2004年11月任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副处职)、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2004年11月至2009年7月兼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2009年7月至案发前任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据检察机关指控,孙华于2002年至2011年间,利用负责第一人民医院药事管理等工作、主持妇幼保健院全面工作的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工程建设、财务审批、人事管理等方面为多家企业和个人牟取利益,先后13次收受王某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54万余元。
采购医疗设备、采购新药、空调净化工程的城建、招聘医务工作者、提升医院中层干部……在检察机关的公诉中,这些都成为了孙华受贿的途径。在庭审过程中,孙华也对其中的绝大多数款项的数目供认不讳。
“这并不稀奇,在医院特别是公立医院这样一个比较特殊的机构,带有行政权力的‘一把手’在设计采购、人事、财务甚至是基建方面都有发言权甚至决定权,从而导致了我们自己都开玩笑说‘医院一把手都快成高危职业’了。”北京某三级医院的田姓主任说。
大权大贪,小权小贪
在左思右想之后,北京某三级医院的外科主任张丹拒绝了私立医院年薪20万元的招聘。
“虽然在公立医院我拼命干每个月的工资也就1万元出头,但是还有其他收入啊。而在私立医院我只能靠干活挣钱,其他收入是根本不可能有的。”对于“其他收入”的定义,张丹笑着坦言,“就是被抨击的回扣什么的。”
据张丹介绍,从业20年,经历了大中小各型医院,“在医院的管理方式上,和医疗水平无关,都是万变不离其宗的‘一把手’方式。所以目前在中国的医院里,大家都多多少少要争个小头目来当。”
“你看现在医疗系统里,各种职称、升级考试为什么那么火爆,还不是因为硬件上去了,才能朝着‘有利可图’的官位进攻。”张丹说,“手术室两年装修一次,医疗设备没怎么用就换新的,招个护士‘水涨船高’已经超过10万元……这样的事情似乎每家医院都在上演,主人公是院长、副院长等等的‘一把手’,像我们这些科室主任的小‘官儿’也就是在药品上有些‘油水’,但是到了进药这些关键环节也没有我们什么事情。”
调查发现,医疗腐败案件的一个极为特殊的特点是“大权可能犯大罪,小权可能犯小罪”。
对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专门审理此类案件的检察官介绍说:“医药卫生领域的腐败从药品生产开始,遍布于每一个环节。医疗腐败案件主体涉及职务层级多,不仅包括中、高级纵向领导关系,同时还涉及横向业务管理,且涉案人员均为担任一定职务的实权人物。”
管理高度集权是病因
但与此同时,在一些医务工作者看来,征求意见稿可能只是“看上去很美”。
“关于决策权、基建权、采购权等医院管理权的规定目前已经存在于纸面之上了,只是没有执行。”从业十余年,供职于北京市一家三甲医院的韩霞说,“比如说在采购方面,的确是按照征求意见稿附则公立医院医院管理廉洁风险防控规则中‘由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组)组织,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从本单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药学人员中随机抽取专家,以票决制方式确定’,‘按照编制采购计划、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专门委员会论证、制定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开展资质审核、组织招标评标、签署供货合同和采购验收’等规定程序进行,但拍板的时候仍旧是主管领导一个人说了算。”
北京大学教授李成言认为:当前医院管理行政化现象非常严重,高度集权产生了腐败的空间。而药品直接购销方式以及医院经费自筹的政策造成的以药养医的局面,使得医疗系统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我国在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实行医药分离,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单位寻租空间,“但必须看到,在现有的医疗体制框架内,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仍然享有比较大的权力。解决权力失控的问题,必须从基础建设做起,一方面增加决策和执行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另一方面要对决策的效果进行必要的审计,防止由于错误决策而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坦率地说,卫生部出台的系列改革措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但是要想把这些措施落到实处,还必须进行自下而上的监督。否则,这项管理措施很可能只会流于形式”。
此外,据业内专家透露,目前我国个别医院正在试行医院管理权改革,以把控权力滥用,“主要是实行董事制度,董事会分别由3名医院代表、1名社会代表、两名相关部门代表组成,互相监督,以避免权力集中带来的腐败现象”。
(摘自《法制日报》), http://www.100md.com(赵丽 吕敏)
院长职权“包罗万象”
今年50岁的孙华,1998年8月至2004年11月任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副处职)、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2004年11月至2009年7月兼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2009年7月至案发前任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
据检察机关指控,孙华于2002年至2011年间,利用负责第一人民医院药事管理等工作、主持妇幼保健院全面工作的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工程建设、财务审批、人事管理等方面为多家企业和个人牟取利益,先后13次收受王某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54万余元。
采购医疗设备、采购新药、空调净化工程的城建、招聘医务工作者、提升医院中层干部……在检察机关的公诉中,这些都成为了孙华受贿的途径。在庭审过程中,孙华也对其中的绝大多数款项的数目供认不讳。
“这并不稀奇,在医院特别是公立医院这样一个比较特殊的机构,带有行政权力的‘一把手’在设计采购、人事、财务甚至是基建方面都有发言权甚至决定权,从而导致了我们自己都开玩笑说‘医院一把手都快成高危职业’了。”北京某三级医院的田姓主任说。
大权大贪,小权小贪
在左思右想之后,北京某三级医院的外科主任张丹拒绝了私立医院年薪20万元的招聘。
“虽然在公立医院我拼命干每个月的工资也就1万元出头,但是还有其他收入啊。而在私立医院我只能靠干活挣钱,其他收入是根本不可能有的。”对于“其他收入”的定义,张丹笑着坦言,“就是被抨击的回扣什么的。”
据张丹介绍,从业20年,经历了大中小各型医院,“在医院的管理方式上,和医疗水平无关,都是万变不离其宗的‘一把手’方式。所以目前在中国的医院里,大家都多多少少要争个小头目来当。”
“你看现在医疗系统里,各种职称、升级考试为什么那么火爆,还不是因为硬件上去了,才能朝着‘有利可图’的官位进攻。”张丹说,“手术室两年装修一次,医疗设备没怎么用就换新的,招个护士‘水涨船高’已经超过10万元……这样的事情似乎每家医院都在上演,主人公是院长、副院长等等的‘一把手’,像我们这些科室主任的小‘官儿’也就是在药品上有些‘油水’,但是到了进药这些关键环节也没有我们什么事情。”
调查发现,医疗腐败案件的一个极为特殊的特点是“大权可能犯大罪,小权可能犯小罪”。
对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专门审理此类案件的检察官介绍说:“医药卫生领域的腐败从药品生产开始,遍布于每一个环节。医疗腐败案件主体涉及职务层级多,不仅包括中、高级纵向领导关系,同时还涉及横向业务管理,且涉案人员均为担任一定职务的实权人物。”
管理高度集权是病因
但与此同时,在一些医务工作者看来,征求意见稿可能只是“看上去很美”。
“关于决策权、基建权、采购权等医院管理权的规定目前已经存在于纸面之上了,只是没有执行。”从业十余年,供职于北京市一家三甲医院的韩霞说,“比如说在采购方面,的确是按照征求意见稿附则公立医院医院管理廉洁风险防控规则中‘由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组)组织,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从本单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药学人员中随机抽取专家,以票决制方式确定’,‘按照编制采购计划、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专门委员会论证、制定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开展资质审核、组织招标评标、签署供货合同和采购验收’等规定程序进行,但拍板的时候仍旧是主管领导一个人说了算。”
北京大学教授李成言认为:当前医院管理行政化现象非常严重,高度集权产生了腐败的空间。而药品直接购销方式以及医院经费自筹的政策造成的以药养医的局面,使得医疗系统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我国在医疗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实行医药分离,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单位寻租空间,“但必须看到,在现有的医疗体制框架内,医疗机构的负责人仍然享有比较大的权力。解决权力失控的问题,必须从基础建设做起,一方面增加决策和执行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另一方面要对决策的效果进行必要的审计,防止由于错误决策而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坦率地说,卫生部出台的系列改革措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但是要想把这些措施落到实处,还必须进行自下而上的监督。否则,这项管理措施很可能只会流于形式”。
此外,据业内专家透露,目前我国个别医院正在试行医院管理权改革,以把控权力滥用,“主要是实行董事制度,董事会分别由3名医院代表、1名社会代表、两名相关部门代表组成,互相监督,以避免权力集中带来的腐败现象”。
(摘自《法制日报》), http://www.100md.com(赵丽 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