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见义勇为,但更要见义巧为
近日,有网友郭某发微博称,自己因为一次“见义勇为”将对方打成重伤,给自己也带来了未能预料的后果,希望找到受害女子,改变命运。陕西人李某日前在某酒店住宿,在走廊内听到有女子大声呼叫,他出手干预,不料对方随后叫人带砍刀将其打成重伤。
对于这两起案件,未成年人权益专委会相关律师表示,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在见义勇为时更应“见义巧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这样不仅能保护到受害者,也能使自己避免陷入“说不清”的境地。
案例1:酒店遇女子呼救出手相助被砍伤
某日凌晨,郭某、王某、高某等人在酒吧玩乐后,又分别返回由郭某事先在酒店登记好的三间房里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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