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重拳出击治理网络暴力(2)
如何有力制止网络暴力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同时也是一个和真实世界并行、交融的现实世界;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匿名性,使网络法律在制定和实施上都存在一定的困难,也助长了某些网民“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致使互联网信息发布者滥用自由表达权,很容易令其将不负责任的言行演化为网络暴力,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给他们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心理伤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为了弘扬公平正义,维护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此次出台的《规定》,针对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活动进行了强制约束,完善了法律法规,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其中强调了两个方面,一是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二是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内容的违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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