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家庭病床”模式下残疾儿童康复护理干预研究
家庭医生,1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2方法,3观察指标及评定标准,4统计方法,2结果,1两组社会功能的比较,2两组患儿运动功能比较,3讨论
周灵芝 占婷婷 王莺 朱敏敏1.丽水市残联康复医院 浙江 丽水 323000;2.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 浙江 丽水 323000
【关键字】 家庭病床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护理
残疾儿童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受身体缺陷、经济条件等因素限制,在就医、保健、康复、护理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困难。而残疾儿童康复不仅仅是家庭问题,也是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对残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能够帮助残疾儿童恢复或补偿功能,促进残疾儿童更快地融入社会环境。
随着家庭病床服务模式的逐渐发展,采取为残疾人设置“家庭病床”的方式,并为其提供个性化医疗康复、心理疏导、健康指导、居家照料、辅助器具及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综合性支持服务,可有效改善残疾儿童的功能情况[1]。基于此,本研究为探讨“家庭病床”模式下残疾儿童康复护理的可行性,选取丽水市50 例残疾儿童进行分组研究并比较。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市某康复医院2021 年9 月至2022 年9 月收治的50 例残疾儿童作为研究对象。
纳入标准:①符合残疾儿童诊断标准;②年龄0 ~16 岁;③监护人能配合问卷调查并同意参与研究,并签署知情文件。
排除标准:①项目实施期内退出、家长不愿参与的;②存在其余严重器质性病变的患者。
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两组。对照组(25 例):男15 例,女10 例;年龄2 ~10 岁,平均年龄(6.36±2.61)岁。观察组(25 例):男12 例,女13 例;年龄2 ~10 岁,平均年龄(6.72±2.34)岁。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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