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少数民族丧葬文化(二)
台湾少数民族的丧葬礼仪表现了较强烈的地方民族色彩,缺乏统一性与规范性,主要体现了与社会形态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思想文化及伦理道德观念。丧葬礼仪,是指在丧葬民俗文化活动中所表现的各种仪式礼制活动。大陆丧葬礼仪一般包括葬前礼仪与葬后礼仪。葬前礼仪包括招魂、告丧、洗尸、易服、送魂、停殡、出殡等。台湾少数民族的葬前礼仪,大体上也包括类似的内容,而在具体的问题上,则主要表现了其地方民族特色。
葬前礼仪
告丧,主要是把死讯知会亲人或族人。台湾各地的少数民族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彰化地区,“人死,结彩于户,鸣钟舁尸,诣亲属之门,各酹酒其口,抚摩再三,志永诀也。既遍,然后归家,瘗之。”若某些少数民族的土官死亡,其告丧仪式更为隆重,还需游尸社内,以知会族人或社人。而其他人告丧,则与土官之死有所区别,一般不能举尸而游。即“余番有丧,悉如土官,惟不敢游尸耳。”从告丧仪式中反映了台湾少数民族的封建等级观念比较强。
告丧后,一般是进行洗尸装饰。洗尸的目的,大概是让死者干干净净地走向另一个世界,这也是对死者一种尊重与悼念的方式。台湾有些少数民族以干尸的方法替代。有谓其“人死,以荆榛烧地,刳尸烘之,环匍而哭,既干,将归以藏。”类似的干尸处理方法,虽为原始,也是一种注重环境卫生的办法。台湾少数民族盛行室内葬,葬式较为开放,在台湾的湿热天气下,若尸体不进行干尸处理,容易腐臭,势必污染生活环境,危害生者的身体健康。
易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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