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债务纠纷引发名誉侵权案
名誉权,吴某,周某,要债不成,编故事侮辱他人,判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胡艳 鼓小助在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网络给人们带来了无数便捷的同时,也给予了人们极大的空间,人们能在网络上表达自己不同时段的心情。但有的人为报一时之气,在网络上随意编造故事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乃至人身攻击,这样是否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呢?
近日,南京鼓楼法院审理了一起债务纠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被告编造故事影射原告,法院判被告停止侵权、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要债不成,编故事侮辱他人
吴某与周某是大学同学,二人同在一个班级群。经同学相互介绍,黄某与吴某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平日里,吴某与周某之间存在经济往来,吴某曾一直向周某催要借款。
一天,周某在其班级群发送Word文档《傻子的故事》,故事以字母指代5个人物,讲述了一则大学同学之间因借贷纠纷导致感情破裂的故事。在描写故事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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