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医学鉴定人应有的素质
摘要:只有拥有扎实、丰富的专业知识并获取法医鉴定人的资格的法医鉴定人,才能赢得司法机关的认可,才能赢得被鉴定人的信任。关键词:法医 鉴定 素质
[中图分类号]R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童编号]1672-8602(2m5)04-0040-0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0第2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5条“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的规定,相应制定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涉及民事赔偿的《道路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标准》等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均要求法医学鉴定人,在实践中根据被检者的具体情况,作出与客观情况一致的结论,便于司法机关作出正确的判定。同时,这也就对法医鉴定人自身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一、法医学鉴定人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我国法医鉴定人,必须具有医学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一般都是从医学院的法医专业本科毕业分配到公、检、法单位,专门从事法医检验鉴定工作;一部分则是从经验丰富的临床医师调任,并经过一段时间的鉴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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