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对基层医院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的几点建议
办理,1前言,2《出生医学证明》未及时办理的原因分析,3建议
●李红运浅议对基层医院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的几点建议
●李红运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能为人口登记机关确认公民身份及出生符码提供科学。提高新生儿父母对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出生医学证明;基层;规范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是每个婴儿出生后拿到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证件,是新生儿获得国籍和申报户口的法定依据。它作为“人生第一证”,在公民入学、出国、遗产继承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该文拟结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101团医院的工作实际,谈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一些体会。
1 前言
为了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严格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的工作制度。自1996年6月1日起,其产科、产房、设备和人员标准必须达到上级规定,只有这些单位才有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资格。为了加强管理,对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统一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方能生效[1]。各接生定点单位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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