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证用膳
本栏目撰稿人赵霖研究员是中央文明办、卫生部特聘全国健康教育首席专家、中国老年保健学会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微营养素的营养生理等科学研究,著有多本营养学著作。所谓“辨证用膳”,即指膳食应根据四时气候、环境等情况适当调整。在养生防病中,食物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四季气候存在春温、夏热、暑湿且盛、秋凉而燥以及冬寒的特点,而人的生理、病理过程又易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故要注意食物的选择要与之相适应。
根据“药食同源”的理论,食物也是药物,当然也有寒热温凉四性,辛甘酸苦咸五味以及归经之说,熟知食物的性味归经,对指导人们的饮食宜忌具有重要的意义。
1.食物的四性
所谓四性,即寒、凉、温和热性(连同不寒不热的平性,亦有人称五性)。中医认为,能治热证的药物大多性寒或凉,能治疗寒证的药物大多性温或热。《神农本草经》云:“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同样道理,热性或温性食物,适宜寒证或阳气不足之人;寒性或凉性食品,适宜热证或阳气旺盛者。也就是说,前者忌吃寒凉性食品,后者忌吃温热性食物。
不懂得食物之性,就很难明白饮食宜忌。清代医学家黄宫绣说得好:“食物虽为养人之具,然亦于人脏腑有宜、不宜。食物入口,等于药之治病同为一理,合则于人脏腑有宜,而可却病卫生;不合则于人脏腑有损,而即增病促死。”凡寒凉性的食品,如绿豆、芹菜、马兰头、枸杞头、柿子、梨、香蕉、冬瓜、丝瓜、西瓜、鸭肉等都有清热、生津、解暑、止渴的作用,阳气旺盛,内火偏重者食之为宜。同样,羊肉、狗肉、雀肉、辣椒、生姜、茴香、砂仁、肉桂、红参、白酒等热性或温性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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