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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05794
药品分销走向多元化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1日 《医药产业资讯》 2005年第1期
药品分销走向多元化
药品分销走向多元化

     在渠道暗流涌动的今天,分销商要体现价值并获得价值,就要创造价值。在市场的驱动下,渠道多元化开始跃入人们的眼帘

    传统的医药保健品(以下简称药品)三级分销体系是指药品出厂后,严格遵从由多级经销商(通常是省级总经销、地级经销商、县级医药站)批发转卖到医院和药店等药品零售终端,然后再由零售终端出售给用药消费者的一种销售模式(见表1)。因为这种模式,从上游到下游呈漏斗型,它包含了由生产厂家到多级经销商、由多级经销商到零售终端、再由零售终端到最终消费者这三个层级的分销环节,所以通常称之为三级分销体系。

    显而易见,三级分销模式是一种高重心的营销模式。在这个分销体系中,从上游到下游呈漏斗型。上游的分销客户总是比下游的分销客户规模要大,实力要强。整个分销体系的重心处在位于流通渠道上游的中间商(即省、地、县级经销商),这也就决定了在药品销售过程中,该体系的重点客户是经销商而非零售终端,更不是消费者。重点工作是向经销商批量调拨药品,而不是协同零售终端使产品实现最终销售。

    传统三级分销体系弊端凸现

    众多的药品生产厂家之所以普遍采取三级分销模式,除了历史原因外,更重要的是这种营销模式实现的是经销大户的批量销售,销售数量多、业务笔数少,客户规模大、数量小;区域营销的主要管理对象就是总经销商,非常便于市场营销工作的开展和客户日常管理工作的进行;在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和风险上具有其他深度分销、密集分销等模式所不能及的优势。

    但是,随着营销环境的变化以及整体营销水平的发展,三级分销这种营销模式的弊端也日渐显现出来:

    首先,它虽然带来了“批量销售”,但那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销售,而只是存放产品的仓库发生了转移而已;同时,这些所谓的批量销售也都是产品的自然销售,而非通过药品供应商的主动推广宣传来实现。

    其次,由于流通环节太多,从总经销商到二、三级经销商,产品每进入下一个流通环节,其销售价格势必上扬,层层加价使得经营药品的利润空间逐级缩小,到了医院、药店等销售环节,利润空间对经营者毫无吸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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