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力度等(1)
预告国家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力度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了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力度。
会议决定,2006年将试点的县(市、区)由目前占全国的21%扩大到40%左右,中央财政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同时将中西部地区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市辖区和东部地区部分参加试点的困难县(市),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地方财政要相应增加补助,不提高农民的缴费标准,不增加农民负担。
会议指出, 2008年要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强求一律。东部有条件的地方进度可以快一些。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今年要完成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每个乡镇要保留一所公立卫生院,每个村至少有一个卫生室。加快农村卫生体制改革,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引进竞争机制,综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建设,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培养农村需要的医护人员。
会议强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推进这项工作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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