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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家“院内药店”为何变味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0月1日 《医药产业资讯》 2005年第10期
     备受关注的福建省首家冲破医院围墙把平价药店开进福州市第一医院的“仁爱药房”,近日却传出“因欠租暂停营业”的消息。究竟是经营不善还是另有原因?近日,记者就此展开采访,揭开了“院内药店”进驻医院的背后交易。

    现场“仁爱药房”门紧锁

    2005年9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福州市第一医院的“仁爱药房”。药店的玻璃门紧锁,门前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仁爱药房停业”几个字。牌子旁站着两个保安。偶有病人与家属路过,会向药店方向扫一眼。

    该药店负责人陈女士告诉记者,9月6日上午,医院保卫科科长亲自用铁链将药店的正门锁住,那块牌子也是医院派人立的,旁边的保安是为阻止患者进药店买药所设的。7日,药店的电闸被拉掉,药店措手不及,导致冰箱内的白蛋白、静丙等药物失效,损失约7万元。

    医院 药店没交够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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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第一医院的黄院长对记者说,关闭该“仁爱药房”是因其没履行当初签订的合同缴纳租金。黄院长表示,按合同规定,租金保底(至少要交)10万元,另外再按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租金。而药店一直未缴纳足够的租金,所以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黄院长表示,医院是为方便患者才将药店引进医院。主要是因为一些非处方药医院没有,比如创可贴等。对于药店,医院的意见是“合算你就做,不合算你可以撤”,但是不能不履行合同,拒交租金。黄院长还说,当时的中标合同书是医院与福建省药材公司签订的,院方已两次发函给药材公司要求协调相关事宜。

    药店 医院违反合同约定

    对医院的说法,福州市台江区“仁爱药房”的有关负责人显然不服,他在递给有关部门的报告中用了这样的标题:“关于福州市第一医院当权者违法乱纪的紧急报告”。

    据该负责人称,他们是完全按照当初福州市第一医院的协议进行的。“仁爱药房”是经过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福州市工商局严格审核的合法的民办药店,他们没有及时按照约定交“租金”是因为医院违反前面的合同约定。医院在没有书面通知药店的情况下,就擅自在药店的大门放上“停业”的告示,并强行停水停电是不合法的。即使医院觉得双方之间有纠纷,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而不应该采取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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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认为,由于医院的唐突做法,在此期间,药店“因违法被执行处理”的流言蜚语四起。据初步统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

    争执焦点

    优惠政策该不该停?

    据了解,“仁爱药房”作为福州公立医院让外人在医院内开店的首家药店而引起许多媒体的关注。当时,媒体在报道上把这个现象看作是“医药分家”雏形初现,是缓解病人看病贵的曙光。那么,为何本是甜蜜的战略伙伴,合同期还没有执行一半就“兵戎”相见呢?

    “真正的原因其实就是经济利益”,福州市台江区“仁爱药房”的有关负责人是这样分析的。他说,去年7月份,经过10家药店的竞争,他们夺标进驻医院,成为首家“院内药房”。按照协议规定,他们如果销售医院的同类品种不得降价,其他品牌的可以降价。

    此外,每个月必须保底10万元的“租金”中还有一个补充的协议:医院答应将40个非医保的品种交给药店经营,医院的药房不再销售这些药物。可是这个决定才出来不到两个星期,可能是厂家的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医院就把这些药品的销售资格剥夺了。药店从去年进驻医院以来一直是按照每个月5万元支付医院租金的,通过苦心经营,逐渐在病人中有点口碑,于是医院就开始提出要按照10万元租金来计算,并且前几个月也要补交,他们当然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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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说法,医院的黄院长表示,“仁爱药房”负责人所谓的“协议”是在合同签订以后医院方面给予“仁爱药房”的一个优惠政策,是作为一个探讨。但由于药厂方面不同意医院这么做,医院也有权力停止对药店的优惠政策。黄院长还认为相对医院和药店,患者更信赖的是医院,所以综合各方面原因,医院就停止这种“作为一种探讨的优惠政策”。

    黄院长强调,关于40个非医保品种的优惠政策,不是合同的必备条件,药店不该以此作为不履行合同的“借口”。同时,黄院长还说,医院不是因为看它(药店)生意好了“眼红”,想把它赶走。

    业界观点

    谨防钻“医药分家”空子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其实,像把药店引进医院在福州的几所大医院是屡见不鲜的。由于药店实行比较灵活的价格而医院由于自身体制的限制,与药店难以在价格上进行竞争,因此,药店被比喻成逼近医院药房的狼。那么,为什么医院还愿意“引狼入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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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医院是想方便群众,缓解群众看病贵以及在医院排队领药的难处,而一些医院则是想利用政策打擦边球。他告诉记者,根据卫生厅的要求,医院今后发展的目标是: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45%。这对目前医院药品收入占了60%,甚至是70%,在目前还存在的以药养医,以及国家为解决看病贵的问题采取了收支两条线措施的情况下,医院要真正地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确实是比较难的,因此一些医院便引进“药店”来消除压力。

    由于药品收入没有从医院走,医院的药品收入自然降低,而租金等收入是不列入医院的药品收入的,这样就出现了有些明明是医院住院,却要自己去医院药店购药的奇怪现象。

    而对于药店来说,进驻医院主要是想在药品行业开创一片天地,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医药分家是必然趋势,谁先占领医院,谁就获得了先机。

    专家说法

    加大监管 引入竞争

    针对“院内药房”引出的问题,福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王健认为:首先审计部门要加强审核,从源头上制止医院为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所采取的一些手段;其次,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医院降低药品收入的初衷是缓解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优化环境,引入竞争。此外,还应从体制上解决药品收入占医院收入大半江山的局面。

    对此,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谢宏忠副教授认为,任何行业的任何改革都会面临潜规则和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医疗改革也是如此。许多不合理现象不是政府一项简单的指令就能改变的。, 百拇医药(陈懿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