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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52673
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现状与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7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07年第9期
     [关键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中图分类号]R97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03(c)-097-02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力度,2004年3月15日我国正式发布实施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例数近年来虽有不断增长的趋势,但也存在诸多问题。

    1 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现状

    1.1 一定数量病例的漏报

    据WHO统计,世界各国住院病人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比例为10%~20%,按WHO的要求,每10万人口年均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为20~40份,而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率大概只有这一比例的十分之一。我院属中医院,与中医系统的同级医院相比较,这项工作相对来说,做得还属好一些的。在去年,中西药不良反应上报了100余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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