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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78772
定制乡医执业“身份证”(1)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17日 刘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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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一石击水,本刊报道引来各界关注

    4月22日上午,人民大会堂吉林厅。

    由《中国医药导报》杂志社、《中国现代医生》杂志社会同相关单位共同主办的“乡镇医生执业资格问题研讨会”如期召开,全国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卫生部原副部长、中国卫生法学会会长孙隆椿,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副局长于生龙,《健康报》社副社长蔡顺利,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原司长沈志祥,全国人大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福贵,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陈高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项目官员严华国,医疗卫生界相关专家学者、基层医院代表、乡村医生代表和主流媒体的记者等共计5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此次研讨会围绕河南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刘宏兆前不久提出的建立并推行“乡镇医师”制度的设想而展开,宗旨是努力探讨解决乡镇医生执业资格、乡镇卫生建设、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良策,并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谏言献策。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农民就医难问题,一直是代表和委员们热议的焦点民生问题。在讨论这些提案、议案的同时,农村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匮乏的问题也随之摆上了“两会”的案头。据了解,这些年来,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匮乏,发展后劲不足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目前的医生及护理人员从业,必须首先取得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否则,均被视为非法行医。而取得执业证书的大部分医疗人员又流入了城市,这就造成农村缺医。刘宏兆认为,曾经大张旗鼓进行宣传的村医政策远远不能解决农村看病难的问题,村医体制的弊病日益凸现,目前村医的整体素质,无法保障国家大力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落实。

    在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工作了30多年的刘宏兆提出的“乡医”制度设想,即是建议在现行的国家医师制度框架内,实行乡(镇)医师执业注册制度,使取得乡(镇)医师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在农村乡镇卫生院、诊所、村卫生室等乡以下医疗机构执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这种设想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给相关政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孙隆椿、于生龙、蔡顺利、沈志祥等领导高屋建瓴地对乡镇医生执业资格问题进行了深刻地分析、研讨和总结,并对在全国农民看病难的大背景下召开这样的研讨会,表示了赞赏。

    张福贵、陈高田、严华国以及基层医院代表申林山、乡村医生代表刘杰等纷纷建议应充分利用国家培养的专业医疗卫生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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