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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05504
“医闹”问题必须综合治理
http://www.100md.com 2007年8月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07年第22期
     [关键词] 医疗纠纷;医患关系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7210(2007)08(a)-151-01

    当前出现“医闹”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目前还没有医事法,出现了本应由民事法律调整的医疗纠纷却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部行政法规来规范的现象[1],因此造成了医疗纠纷处理实践中在适用法律上一直争论不休。“医闹”的危害是深远的,打击了医务人员的从医积极性,影响了广大患者就医的心态,严重恶化了医患关系,甚至形成医患危机,对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对“医闹”问题必须要重拳出击,综合治理。各级政府及卫生、公安、司法、信访、民政、媒体等部门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依法、及时、有效地处置“医闹”事件。

    1 政府要坚持正确的和谐社会观,做好打击“医闹”的组织工作

    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观是正确的,但在局部出现矛盾或冲突也是正常的社会现象。我们的各级政府要坚持正确的和谐社会观,对局部的不和谐现象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求社会每个角落永远和谐是不现实的。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已成为社会十分突出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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