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性分析我院2007年158例药物不良反应汤丹灵 蔡 德 谢映芝 佘白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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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研究我院药物不良反应(ADRs)的相关因素,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方法:对我院2007年1~ 12月收到的158例ADRs报告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痊愈106例,好转51例,1例存在呕吐的后遗症,无死亡病例;涉及药物91种,抗感染药物引起ADRs占48.1%,其他药物中的氨基酸类药物引起的ADRs占9.5%,中药制剂占5.1%,心血管系统药物占7.6%;ADRs临床表现多为皮肤及其附件损害,占48.2%。结论:ADRs的发生与多种因素有关,审慎用药可降低ADRs的发生。
[关键词] 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表现;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R9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10(b)-080-02
本文对我院2007年1~12月收集到的158例药品不良反应(ADRs)报告进行回顾性分析,旨在了解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及相关因素,为临床合理、安全、有效用药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ADRs病例来源于我院2007年1~12月收集到的ADRs报告表,共计158例,其中,男性80例,女性78例。年龄分布:6~17岁20例,18~59岁90例,60~93岁48例;平均 (46.60±19.58) 岁。
1.2 用药情况
单独用药137例,合并两种药物17例,三种及以上的4例。有既往过敏史者7例。给药途径:静注或静推140例次,口服13例次,肌肉注射4例次,外用1例次(怀疑ADRs由多种药物引起,将涉及到的给药途径均进行统计) 。
1.3 处理方法
采用描述性分析方法将158例ADRs按年龄、性别、给药途径、不良反应类型、引起ADRs物种类等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评价。
1.4 药品ADRs因果关系判断标准
采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的药品ADRs因果关系判断标准进行评价。药品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标准中[1],评价为“肯定”的标准必须是“再次用药不良反应再次出现”,而在临床上一旦怀疑发生了ADR,医生往往不会再选用该药,所以其中相当部分临床经验判断为“肯定”,因没有重复试验,根据判断标准只能定为很可能,故“很可能”的结果较多。
2 结果
2.1 因果关系判断
根据我国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制定的药品不良反应判断标准,判定为肯定30例,很可能59例,可能67例,待评价2例。
2.2 ADRs涉及的药物与临床表现
2.2.1 将引起ADRs的药物按类别和报告例次进行分类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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