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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02877
安全献血频次和限量的研究(2)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1月5日 陈镇奇 庄 文 苏玲玲 翁妙卿 林 昂 肖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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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393KB,3页)。

     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认为1次采血量200 ml不太经济,人力、物力资源消耗较大,而1次献血400~450 ml较为合适,从实践上看,一次采血400或450 ml同采血200 ml比较,并不增加献血不良反应[4]。关于献血间隔期,美国规定每56 d(8周)可献全血1次,每次献血量为450 ml,如果1次采血900 ml,则需间隔16周才能再献血[4,5]。对于献血的限量和间隔期,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及血液学研究所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与60年代初即已进行过研究,基本结论是每3个月可献血400 ml[1];1978年以后,我国规定每4个月可献血200~400 ml[2];1998年10月1日实施的献血法规定每6个月可献血200~400 ml[3]。可是,近30年来我国人民生活和健康状况大为改善,自愿无偿献血者增多,而实际上缺乏献血后生理恢复的调查研究资料。本次研究为我国在这项工作提供了科学资料,明确了3个月可作为2次献血的安全间隔期,400 ml献血是安全可行的,可作为普遍献血限量要求。

    2005年3月全国政协会议中,多名委员提交修改《献血法》部分条款的建议,认为《献血法》部分条款限制太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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