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虚高问题的价值规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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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药品作为一种社会商品,在很长时间内,其价格背离了价值规律,呈畸形发展态势。本文指出其背离价值规律的真正原因在于人为的恶性干预,使市场失去了原有的杠杆作用。通过分析,文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药品回归价值规律,良性发展的几点建议和办法。
[关键词] 药价虚高;价值规律;药品
[中图分类号]R956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3-7210(2009)01(b)-137-02
药价虚高,指的是作为流通商品的药品的价格与价值之间背离价值规律,价格与价值差异持续增大,不呈正常价值规律曲线波浪状起伏的现象。
药品作为在市场交换中产生的解决人体健康问题的社会需求品,应遵循商品的价值规律曲线(图1),受其价值控制,并围绕生产价值呈波浪式变化。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一规律却遭到了破坏,这种特殊商品的价格不再围绕价值波浪式变化,而是高居其上,背离价值(图2)。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现象?本文将试作探讨,并提出应对措施。
1背景材料
几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多次降低药品价格,部分药品的价格有较大幅度的降低,为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创造了条件。但在许多药品降价后,更多的更昂贵的药品却陆续登场。什么原因?因为某些药品生产厂家通过改变药品包装、名称使其成为原来传统药品的衍生品或替代品,并作为新产品销售,这一改变可使药品价格提高几十倍乃至上百倍;还有的厂家则通过减少剂量来变相涨价。这就是有时花费数百元连普通感冒都治不好,甚至越治越糟的重要原因。
2药品价格虚高的原因分析
导致药品价格背离价值呈畸形走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企业自主定价类药品价格大幅上涨,冲消了政府降价的效果。目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和目录之外的垄断性生产、经营的药品,均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其他药品则实行市场调节价。进入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品种约1 500种,政府降价药品也仅包括这些品种。药价虚高主要发生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药品类,在这一范围内,价值规律完全失范。
第二,价格鉴定体系不规范,导致部分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存在虚高。我国目前虽然建立了药品鉴定中心对药品价格与性状进行评估,但由于缺乏科学、严格、规范、系统的评价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药品的生产成本首先由企业自报,这一过程可能会导致成本价的估算虚高,再者,我国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实际上规定的是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因而在实际成本与政府确定的最高零售价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利润空间,有的高达十几倍甚至上百倍。在参与医疗机构药品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只要不超出政府定价的范围就合法,因此药品经销商仍然可以利用巨大的利润空间给医务人员回扣,进行贿赂促销。
第三,新产品鉴定机制不规范,导致药品频繁改变包装和剂量,冒充新产品提高价格。目前,我国长期使用且质量稳定的传统药品的价格是低廉和稳定的。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必须进入招标,例如青霉素等。但是由于这些价格低廉的产品利润空间小,生产商不愿生产,经销商不热衷于推销,医生拿不到回扣也不愿意开这类药品的处方,因此,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往往遭到淘汰,在医院买不到这类药品。由于我国专家鉴定体系不完善,缺乏科学、规范、严格、统一的操作和管理机制,行政干预、关系后门严重,使生产厂家很容易通过改变药品包装、名称使其成为原来传统药品的衍生品或替代品,并作为新产品销售,这一改变可使药品价格提高几十倍乃至上百倍。
第四,政府对医疗事业投入不足,促使医院追求营利。目前对医院的评价标准比较偏重于医疗设备等硬件指标,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医院为了生存与竞争,不得不通过销售高价药、拿高回扣获取利润筹集资金,并对医生开“大处方”的现象默认庇护,使医院成为高价药品的垄断经营场所。
3对策
为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使其价格与价值差异最小化,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第一,建设科学、规范、严格、统一的价格评估体系和产品鉴定体系。要确立专家鉴定的地位和科学先进的鉴定程序,严禁行政干预和审批过程中的腐败行为;鉴定过程要深入生产厂家,跟踪研究生产工艺和取样分析,严禁生产厂家自送样品或自报价格;控制成本价和最高零售价虚高;同时严格鉴定新产品的成分、工艺、剂量与疗效,确保廉价、质量可靠的医保用药不遭淘汰,遏止频繁改头换面冒充新产品的涨价行为。
第二,推进医疗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以及医药分家。由于我国人口多,经济实力不足,要坚持“低成本、广覆盖”的原则,国家资金要重点投入公立非营利性平民医院。国家应将社区简易医院作为平民医院来建设,让百姓的一般小病在社区平民医院就能得到治疗,确保群众能用到进入基本医保目录的廉价、安全、有效的药品。对于级别较高,硬件设备较好,收费昂贵、具有竞争力的医院,要尽快实行体制改革,转变身份,进入市场竞争。同时要着力推进医药分家,除急救药和不常用药品外,禁止医院经营药品,将药品真正推向市场,通过市场来控制药品价格。
第三,建立企业自主定价和药品营销定价的行业规则和监督机制,制定违反规则的行政惩处办法和刑事惩处依据,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药品生产企业和营销市场进行抽样检查。对用虚假新产品和虚报成本来进行药品价格欺诈、哄抬价格、贿赂促销等坑害百姓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在政府部门强力管理与监督、市场逐渐放开、竞争有序公正的多方面促进下,药品,一种特殊的社会商品,必将与其他流通商品一样,逐渐步入价值规律曲线正轨,真正良好的运转,造福于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1]王亚楼,宋贺园,张淑萍,等.医院药品促销屡禁不止的原因与对策[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杂志,2004,11(6):49-50.
[2]刘桂林,张韻慧,王生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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