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舒张试验诊断标准的临床研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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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对照组50名,其中,男25例,女25例;年龄18~78岁,平均50岁;为2006年6月~2008年6月在中国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本钢总医院健康体检者。
1.2 仪器与药物
肺通功能仪为Spirolab Ⅱ型。支气管舒张剂为沙丁胺醇气雾剂(重庆葛兰素威康公司)。
1.3 方法
受试者于测定前24 h停用所有支气管舒张剂,静息20 min后连续测定肺功能指标3次,取其最佳值作为基础值。按随机数字表法决定受试者首次吸入沙丁胺醇剂量(200 μg或400 μg),用药15 min后重复测定肺功能。支气管舒张试验前后FEV1改善率按以下公式计算:改善率=(吸药后FEV1-吸药前FEV1)/吸药前FEV1×100%。隔日受试者吸入沙丁胺醇剂量与首次相反,再按上述条件和程序重复试验。
1.4 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标准的评价
采用3种不同的阳性标准:FEV1改善率≥15%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 ml;FEV1改善率≥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 ml;FEV1改善率>10%。通过对哮喘患者舒张试验阳性的百分率(敏感度)和COPD组及健康对照组舒张试验阴性的百分率(特异性)进行计算,比较三组结果,评价不同判定标准对支气管舒张试验诊断哮喘其敏感度及特异性的影响。
1.5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 13.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不同剂量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率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有显著性差异。
2 结果
2.1 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前肺通气功能指标
哮喘组FEV1/FVC及FEV1占预计值的比例分别为(55±11)%、(60±18)%;COPD患者组分别为(49±8)%、(41±15)%;健康对照组分别为(87±7)%、(9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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