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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94469
气雾剂加储雾罐和干粉吸入剂治疗支气管哮喘疗效评价
http://www.100md.com 2010年3月15日 王德军,戈改真,宫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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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

     [摘要] 目的:探讨气雾剂加储雾罐和干粉吸入剂治疗支气管哮喘的疗效,并对其进行评价。方法:将60例舒张实验阳性患者随机分成气雾剂组和都保组,各30例,分别应用气雾剂加储雾罐和干粉吸入剂观察其治疗前后第一秒呼气流量(FEV1)、最大呼气流量(PEF)的变化。结果:两组治疗后与治疗前比较,均有显著改善(P<0.001),但气雾剂加储雾罐的吸入方式与干粉吸入剂的吸入方式比较,FEV1和PEF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气雾剂加储雾罐的吸入方式与干粉吸入剂的吸入方式的作用效果相似。

    [关键词] 气雾剂;干粉吸入剂;支气管哮喘

    [中图分类号] R5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210(2010)03(b)-033-02

    随着哮喘全球创议的广泛推广和普及,雾化吸入治疗已广泛应用,它局部抗感染作用强,通过吸入过程给药,药物直接作用于呼吸道,所需剂量较小。通过消化和呼吸道进入血液后药物大部分被肝脏灭活,因此全身性不良反应较少,可有效减轻哮喘症状、提高生命质量、改善肺功能、降低气道高反应性、控制气道炎症,减少哮喘发作的频率和减轻发作时的严重程度,降低病死率[1],因而受到临床医生的重视。然而不同的雾化吸入装置直接影响着药物的吸收和疗效,因此有必要将其进行比较,方便临床应用。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我院2008年12月~2009年8月呼吸病房哮喘患者(舒张试验阳性)60例,病例的诊断符合内科学(第7版)支气管哮喘的诊断标准[2]。患者48 h内未用抗过敏类、茶碱、激素类等药物。

    1.2 方法

    将60例病例随机分成气雾剂组和都保组,各30例,采用联合治疗方案[3]。气雾剂组男11例,女19例,年龄(43.00±13.23)岁;都保组男14例,女16例,年龄(49.00±16.91)岁。气雾剂组采用气雾剂加储雾罐(阿斯利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吸入方式,喘康速气雾剂(规格:250 mg)3次/d,每次2吸;普米克气雾剂2次/d,每次4吸,持续3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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