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临床药学工作形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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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医院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巾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这在制度上为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及工作要求。
临床药学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虽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在三级医院全面实行临床药师制,但由于临床药师人才匮乏,以及普遍存在的以药养医工作模式使医院只重调剂不重药学服务等多种原因,使得基层医院临床药学工作举步维艰。我院为了能使J临床药学工作顺利开展,开创性地将临床药学工作与医院医疗管理工作相结合,使临床药学工作得到了临床医师的认可,为临床药学工作的进一步推广奠定了基础。现将我院临床药学工作开展的形式及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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