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收费情况的现状及分析
第1页 |
参见附件(1994KB,2页)。
[摘要] 为了进一步了解血液中心使用血液时的收费情况以及经费管理、生存发展,通过对血液中心财政拨款、血液成本、收费现状的测算分析,正确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现状,促进无偿献血工作朝着积极健康的轨道发展。
[关键词] 血液 经费管理 成本费用 收费
[中图分类号] F239.45[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3-7210(2011)02(c)-111-02
无偿献血是指公民自愿捐献血液,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的行为,自1998年《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无偿献血虽然正式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但是却一直存在着献血主体单一、宣传力度不够、激励不足等问题。近期,我国多个地区出现了“血荒”,引发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关注,由于人们对血液采集到输注的过程不甚了解,对血站的工作内容及性质不甚了解,因此产生了“献血无偿,用血有偿”等错误认识。《献血法》中明确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订。
在目前的管理方式下,甘肃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负担的经费主要是人员经费和一部分公用经费,远远不能维持血站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订了血液的收费标准,血站向用血者收取的正是血液采集、检验、质控、分离、储存等过程中消耗的材料的成本费用。
1 资料与方法
现以甘肃省红十字血液中心2007~2009年的财务数据为依据对200 ml/单位的血液成本进行测算。
2 结果
见表1~5。
表1 2007~2009年财政拨款情况统计
表1中数据表明,血液中心虽然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但并不是所有的经费都来源于财政拨款,除在职职工的人员经费为财政负担外,公用经费拨款仅占财政拨款的32%左右,财政拨款仅占事业支出的29%左右,公用经费拨款仅占事业支出的8.6%左右。
表2中数据表明,全市的用血量在逐年增加,2007~2009年血液中心的采血量也在逐年增加,血液中心面临着要不断发展壮大无偿献血队伍的工作任务。
表3 每袋血液(200 ml/单位)的直接成本(元)
表3中的直接成本为每采集一袋(200 ml/单位)血液所消耗的直接成本费用,主要为检测试剂、血源招募、医用器械、消毒防护、血液过滤耗材、采血袋、病毒灭活耗材等材料的成本费用。
表4 每袋血液(200 ml/单位)的间接成本(元)
表4中的间接成本为每采集一袋(200 ml/单位)血液所消耗的间接成本费用,主要为水电费、取暖费、邮电费、设备购置、修缮费等成本费用。
表5 每袋血液(200 ml/单位)的总成本(元)
表5中的数据为每采集一袋(200 ml/单位)血液所消耗的总成本费用。这一总成本费用中不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由于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年度固定资产购置直接列入了支出。
3 讨论
通过上述的测算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3.1 由于财政并没有负担采集血液所消耗的所有成本费用,因此血液中心通过收取未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的用血费,才能维持正常的业务运转,完成采供血工作任务
血站是国家规定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无偿献血的具体实施机构,虽然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但是财政拨款仅占事业支出的29%左右,而公用经费拨款仅占事业支出的8.6%左右,远远不能维持正常运转所需要的业务开支。因此,按照《献血法》的规定,血站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用血者收取一定的采集、检测、储存、运输血液所需的成本费用,否则,血站将无法生存、发展下去。通过测算,2007~2009年每袋200 ml/单位的血液总成本分别为177.15元、199.48元、305.53元,由于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并且在购置时直接列入支出,因此,其他应摊费用不稳定,受当年设备购置计划及经费情况的影响,2007~2009年每袋200 ml/人次血液成本费用平均成本为227.38元,这一成本中还不包含房屋建筑物(献血屋等)的构建、聘用采血护士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加班工资以及在职职工的工资的差额部分。目前,物价部门核定的200 ml/袋全血的收费标准为220元,勉强弥补血液采集、检测等成本费用,血站的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和限制。
3.2 血液安全重于一切,保障血液安全需要更多资金的投入,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由于血液以及血液相关的生物制品不但可以治病救人,也可以作为许多传染病的载体,如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等引起传染病的流行,会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极大伤害。因此,采血、检测、制备、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包括硬件和软件),要以保证血液安全为宗旨,血液安全就是血液管理的生命线。血站在采血袋、卫生材料、检测试剂方面的采购,以及大型专用设备的更新、改造,都应以确保血液质量为前提,这就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目前,血站的经费只能维持正常的业务开支,质量控制方面尚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还需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
3.3 无偿献血者使用血液时,在医院缴纳的用血费,可以在血站以2倍的金额报销,无偿献血者报销用血费用的支出将会成为未来期间的一项很大的支出
《甘肃省实施办法》中规定,无偿献血的公民,享有下列用血权利:①本人献血后,可免费使用2倍于献血量的血液,并优先用血。②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免费使用献出的等量血液。用血费用凭献血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无偿献血证》、有效直系亲属证明及医疗机构的用血凭证,在献血所在地献血办公室或血站办理报销。③患者临床需要输血时,亲属或亲友互助献血的,可享受优先用血的权利,但要交付所用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因此,无偿献血者使用血液时,在医院缴纳的用血费,可以在血站以2倍的金额报销、配偶及直系亲属使用血液时可以等额报销,不但不存在献血无偿、用血有偿的情况,而且有一定的奖励政策。对于血站来说,无偿献血者报销用血费用的支出将会成为未来期间的一项很大的支出项目,并且将会随着无偿献血者使用血液比率的提高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3.4 调整血液中心经费及行政管理现状,加大无偿献血宣传,从根本上改变采血难的现状
把无偿献血简单化地对待,认为采集的血液只是从一个人的血管输入另一个人的血管,不仅透射出献血宣传工作的不足,也反映出了人们对这项全民参与的公益项目存在严重偏差和曲解,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已经成为了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这项工作仅依靠血站是无法完成的。由于血站的经费有限,每年能够投入宣传工作中的支出已经占到了商品服务支出的4%左右,但是收效甚微。因此,政府、媒体以及相关部门都应参与到无偿献血宣传工作中来,把“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这样一个宗旨和无偿献血的相关知识传达给每一位公民,同时,调整相关的政策和血站的经费管理现状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详见PDF附件(1994KB,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