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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73716
药品费用控制与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的研究现状分析(3)
http://www.100md.com 2012年8月1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12年第23期
     2.3 药品“零差率”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2.3.1 药品“零差率”药品目录问题 对于“零差率”药品的目录,各地情况不一。有的省市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准,有的省市则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情况进行增减。另外部分地区出现零差率药物与当地医保用药目录不同步现象,即一部分“零差率”药物不是医保报销范围的药物。总的来说,目录中药品种类偏少,尚未覆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见疾病的治疗需要,如某些慢性病管理所扩充的药品不在目录中,导致部分地区出现慢性病患者流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另外应适当增加常见的、价廉的、适用于农村的药品。因此制订科学的目录是该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前提,各地应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各地情况,采用循证医学和药物经济学的方法保证目录药品的合理性。

    2.3.2 药品“零差率”政策的配套政策问题 由于药品零差率政策的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药品收入减少,而导致总收入的降低,因此,必须有相应配套政策,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财政补偿。各地在财政补偿政策上,略有不同。北京市实施的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药品等全部收入全额上缴,全部支出包括工作人员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予以保障。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个别区县仍将收入多少作为支出依据,社区医疗机构的收入仍然依靠药品收入,基层医疗机构则通过减少“零差率”药品的使用增加“非零差率”药品使用来保证收入水平。另外一些省市的补偿政策是以药品数量作为补偿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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