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培酮合并短期肌注氟哌啶醇治疗精神分裂症急性期激越行为疗效的随机对照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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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对比氟哌啶醇或氯硝西泮短期肌注合并利培酮与氟哌啶醇肌内注射对急性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兴奋激越行为的疗效。 方法 将符合CCMD-3诊断标准的150例新入院伴有兴奋冲动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为利培酮合并氟哌啶醇组(A组)、利培酮合并氯硝西泮组(B组)和氟哌啶醇组(C组),观察2周。采用阳性及阴性评定量表(PANSS)兴奋激越因子评定精神症状(激越行为),采用副作用量表(TESS)评定不良反应。 结果 治疗后,与入院测评基线比较,各组患者PANSS兴奋因子分均显著下降,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治疗1周后各组组间兴奋因子得分比较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LSD两两比较,A、B两组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B、C两组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A、C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但以PANSS-兴奋激越项目减分率分级标准计算疗效的比较却没有发现显著差异。TESS量表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三组患者在肌强直、震颤、扭转性运动及静坐不能等锥体外系症状(EPS)方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A组肌强直、震颤及静坐不能等EPS的发生率显著高于B组,C组肌强直、震颤、扭转性运动等EPS的发生率显著高于B组,而A、C两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结论 利培酮合并氟哌啶醇短期肌注提高了患者的耐受性,能迅速有效地控制急性期精神分裂症的兴奋激越行为,可作为临床处理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兴奋激越手段之一。
[关键词] 精神分裂症;利培酮;氯硝西泮;氟哌啶醇;激越行为
[中图分类号] R74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2)12(b)-0104-03
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初期往往在幻觉妄想支配下,出现兴奋、冲动攻击行为,有相当的危险性,是需要及时干预处理的精神科急症之一[1]。能否及早控制患者的兴奋、激越行为,对患者的治疗依从性、疾病的疗效和精神科病房的管理等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一方面,将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用于处理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兴奋激越症状的方法日益受到关注,成为临床上常用的手段。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利培酮[2]及其合并氯硝西泮肌注或口服[3-5]已被越来越多的研究证明了其有效性。另一方面,虽然存在不良反应大、对阴性症状疗效差等问题,但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氟哌啶醇仍是医生控制精神分裂症患者急性期兴奋、激越的一线治疗手段[6]。上述两种方法均为《中国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中提及的急性期兴奋、激越一线疗法[7]。本文设计了三种治疗方案,试图通过分析比较,探讨短期肌注氟哌啶醇合并利培酮对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兴奋、激越行为的疗效及安全性。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对象均来自2009年6月~2010年12月在我院的住院患者。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入组前1周内未使用抗精神病药及镇静催眠药;入院阳性及阴性评定量表(PANSS)(1~7分制)总分≥60分,其兴奋因子(兴奋、敌意、不合作、冲动控制障碍、幻觉行为)得分≥15分,5条目中至少有3条为中度及以上。年龄18~59岁,男女不限。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生化、心电图均正常,排除患有重大躯体疾病、酒精或药物滥用、经系统抗精神病治疗无效者及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患者第一监护人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符合入组标准样本150例,以随机数字表法进入A组(利培酮合并氟哌啶醇组)、B组(利培酮合并氯硝西泮组)和C组(氟哌啶醇组),每组各50例。三组患者在8周的观察治疗期间未出现脱落,均完成观察期。A组:男28例,女22例;年龄18~58岁,平均(29.54±10.98)岁;病程0~30年,平均(6.34±2.92)年。B组:男14例,女36例;年龄18~59岁,平均(34.66±12.52)岁;病程1~30年,平均(6.52±2.17)年。C组:男27例,女23例;年龄18~54岁,平均(33.78±9.62)岁;病程1~25年,平均(6.28±2.88)年。各组年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及病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给药方法 A组缓慢将利培酮(江苏恩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号:20100501,1 mg/片)剂量渐增至3~6 mg/d,平均(4.57±0.65)mg/d,配以肌注氟哌啶醇(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批号:050601,1 mL∶5 mg/支)10~20 mg/d,平均(15.73±4.26)mg/d;B组在1周内将利培酮渐增至3~6 mg/d,合并氯硝西泮(江苏恩华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号:20080801,规格:1 mL∶1 mg)肌注3~6 mg/d,平均(4.05±0.81)mg/d;C组肌注氟哌啶醇10~20 mg/d,平均(16.15±4.67)mg/d。所有肌注药物在10 d之内逐渐撤出,A、B组均改为利培酮4~6 mg/d合并2~3 mg/d氯硝西泮口服,4周内逐渐撤除氯硝西泮。C组改为氟哌啶醇10~25 mg/d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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